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长者助手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遴选湛江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农人种养技术能手培训)培育机构公告

为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推进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78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以项目申报的形式公开遴选湛江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来源和实施要求

(一)资金来源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安排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常设任务+专题班”)的通知》(湛财农〔2025〕60号),财政下达我局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农人种养技术能手培训)资金95.37万元,用于培育新农人种养技术能手。

(二)实施要求

项目承担主体须于2025年11月25日前培育新农人种养技术能手不少于211人,其中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专题班不少于101人、徐闻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班不少于110人,按不超过500元/人/天标准。建立健全培育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达100%;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100%以上培育对象及时在线填报信息;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专题班培训时间不少于96学时(12天),徐闻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班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7天);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的满意度:≥90%;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会议、评审、招生、培训、验收以及定点接学员等)由中选的培育机构完成支付。

二、培育机构遴选条件

(一)已列入2025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综合类基地入库名单;

(二)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四)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五)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六)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七)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八)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近年来没有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等违规行为,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九)能够按照《2025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有关要求进行课程设置和开展工作,培训内容按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个教学模块实施;

(十)培育机构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或对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

(十一)我局本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包含三种培训类型,分别是新农人种养技术能手培训、乡村特色产业带头人培训和农产品品牌推荐官培训。为优化资源分配并保障培训质量,同一培育机构只能同时申报其中两种培训类型。

三、申报时间

2025年9月22日至28日。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有意愿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提交真实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1)、承诺函(附件2)等(一式3份)。以上材料装订成册(绿色封皮A4尺寸),并于2025年9月28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达我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教育科。

(二)遴选方式

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对比择优遴选培育机构。从本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育机构进行评分,将平均分数最高的一个培育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并予以公示。

(三)签订合同

我局将评审结果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与培育机构商议签订委托培育合同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

联系人:陈志翔

联系电话:0759-3220067

附件:1.湛江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申报书

           2.承诺函

           3.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安排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常设任务+专题班”)的通知(湛财农〔2025〕60号)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湛江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承诺函.docx

附件3: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安排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常设任务+专题班”)的通知(湛财农〔2025〕6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