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农[2020]10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1〕11 号)的要求,拟向市涉农办报备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市本级)项目,并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7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黄真,电话:0759-3220018
附件:湛江市(市本级)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报备表.xls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