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广东省银保监局 广东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财金〔2020〕26号)、《湛江市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湛财金〔2020〕30 号)要求,我局梳理汇总各有关单位对《2021-2023年湛江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险种(不含森林险)与养殖业险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调整。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7日。
二、公从提交意见的方式
如有意见及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修改意见及建议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修改意见及建议的证明材料等。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zjjhcwk@163.com)或可通过信函邮寄(湛江市赤坎区百园路63号湛江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邮编:524000)。
联系人:林茂盛 联系电话:3220018
附件:
2021-2023年湛江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险种(不含森林险)与养殖业险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