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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1年市级扶持老区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办发〔2019〕6号)规定,现将2021年市级扶持老区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为2021年4月2日至4月9日,共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扶贫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1年市级扶持老区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

  联系人:李卓豪

  电 话:0759-3220087                  

湛江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