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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遂溪县江洪镇昌洋村的相对贫困村 退出公示

  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扶组 〔2019〕 27号)要求,遂溪县江洪镇昌洋村的相对贫困村退出已按照省的规定程序,经相对贫困村申请,镇级核查,遂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拟同意退出,并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核查审定。2020年4月17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农业农村(扶贫)、组织、住建、交通、水务、卫健等责任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核查组对遂溪县江洪镇昌洋村拟退出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具体核查贫困发生率、农民收入、集体收入、人居环境、村道建设、饮水安全、水利和电力设施、电视信号和宽带网络、公共服务、党组织建设等10项指标。经现场实地核查,遂溪县江洪镇昌洋村的各项指标均达到相对贫困村退出标准。

  2020年4月30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遂溪县江洪镇昌洋村的相对贫困村退出市级审定工作会议,会议一致审定同意遂溪县江洪镇昌洋村达到相对贫困村退出标准,同意出列,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59-3220050,电子邮箱:zhanjfp@126.com)

  公示期间:2020年4月30日-5月4日

  联系人:陈碧泉    联系电话:0759-3220050



湛江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