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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布湛江市农业局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科(室、队)及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粤府令第184号)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度湛江市农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制成《湛江市农业局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湛江市农业局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实施,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局法规科负责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的风险评估(征求社会意见)指导及合法性审查,对应进行风险评估(征求社会意见)但没有履行相关程序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通过合法性审查。
三、《湛江市农业局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湛江市农业局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科室(单位)
完成
时限
1
湛江市农药经营许可办事指引
市植保总站
2018年10月
2
湛江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
农产品加工管理科
2018年11月
3
湛江市农业局关于湛江市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试行)
农产品加工管理科
2018年11月

 

 

 
 
                              湛江市农业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