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农财〔2017〕38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7〕250号)及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湛农计〔2017〕19号)的要求,我局抽取并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分别于2018年8月20日和8月22日上午先后对廉江市良垌日升荔枝专业合作社、湛江市坡头区恒成种养专业合作社、湛江市坡头区乾塘莲藕专业合作社的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组通过对申报单位听取情况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查和答疑等方式,由专家对照评分标准进行量化独立打分,形成综合分并给出评审意见。依据专家组评分结果和意见,拟定湛江市坡头区乾塘莲藕专业合作社等3个单位为我市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承担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自9月30日至10月6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市农业局联系人:李 俊 , 电话: 3220018
附件: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2018年9月30日
附件:
湛江市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
承担单位名单
1、湛江市坡头区乾塘莲藕专业合作社
2、廉江市良垌日升荔枝专业合作社
3、湛江市坡头区恒成种养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