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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紧紧围绕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党内法规建设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局党组书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点论述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内容列入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要求,掌握基本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在全局起示范带动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带领局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法用法贯穿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推动局机关全体人员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定期听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今年以来,局党组已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召开相关议题局党组扩大会议7次,“三会一课”146次、主题党日活动46次,通过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强化组织领导,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把党内法规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湛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做到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室、部门按职责负责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法用法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党内法规工作格局。使党内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组织管、有专人办,从组织上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依法行政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定化的轨道。根据《2025年湛江市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湛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学法工作计划》《湛江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有计划地开展法治建设及普法、学法工作,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2025年,继续组织全局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的学考。把党内法规和依法行政作为关键任务抓,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内法规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结合中心工作,坚持将党内法规建设与农业行政执法、乡村振兴、农业安全生产等业务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推动法治工作与“三农”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同步推进。我局党内法规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实施有步骤,推进有督察,年底有总结,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另外,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绿美湛江生态建设,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三)坚持科学决策,扎实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方面。我局及时制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重大行政决策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局主要领导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局主要领导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如实记录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并完整存档。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合法性审核,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予通过。

二是政务公开方面。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批程序;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限要求,及时更新部门网站信息。2025年以来,我局官网共计发稿352份,总浏览数696946次,总浏览人数511889人次。其中,政务信息85篇,新闻概况类170篇,信息公开目录更新76篇,其他类型稿件21篇。“湛江农业”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文章191篇次,阅读量68097人次。上述信息公开举措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既方便了群众办事,也提升了政务服务效率。

三是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做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合法性审查、经集体讨论、地方政府文件按规定报备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湛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湛江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并通过市司法局审查。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党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截至2023年3月底现行有效的市委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涉及我局的规范性文件有包括《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内的21件规范性文件,其中6件继续有效、13件宣布实效、2件予以废止。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扎实推进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建设。2025年,我局自查清理政策措施文件共4份,继续保留2份,废止2份。

(四)认真履行职能,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1.党内法规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知识扎实、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法律顾问。我局法律顾问人员共5名,其中本机关工作人员2名,社会律师3名。2025年以来,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70多份;审查合同30多份,涉及金额近500万元;开展法治培训2场次。积极参与重大立法活动审查,为重大决策、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推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深入有效运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作用。

2.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我局按照《广东省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整合农业综合执法职能,同时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湛江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组建了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做到“一个部门一支执法队伍”,圆满完成了农业执法改革任务。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编制有27名,不存在不同性质编制执法人员混编混岗情况。

3.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改革后,我局加大了教育培训力度,多次邀请相关法律专家、执法专家给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购买了有关学习书籍,积极派员参加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及市司法部门举办的培训班。2025年以来,我局牵头组织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培训4期,共培训基层执法人员200多人,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另外,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参加2025年全省农业农村法制人才培训班,切实加强法制人才建设。

4.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有新成效。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后,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要求,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建设。一是制定了《湛江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湛江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对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我局严格执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法、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的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样式、集体讨论制度、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法制审核等执法各环节。2025年以来,我局依法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2宗,开展农业综合行政专项检查147次。我局积极参与2025年广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并获得最佳组织奖。

(五)强化党内法规监督制约,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

1.完善监督机制。严格遵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工作职责、纪律考勤等作进一步明确,杜绝执法人员超越职责范围,影响队伍形象,并通过教育、培训和考核,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的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同时,严格约束领导班子成员,杜绝发生领导干预依法行政、插手案件等行为。

2.强化监督工作。一是依法主动监督。我局积极打造外部监督平台,畅通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持续运营“湛江农业”微信公众号,通过发布工作动态、公开党政工作开展情况、民生信息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湛江农业”微信公众号设有“互动交流”“联系我们”等功能,公众可通过上述功能对我局工作进行举报、投诉等监督,我局得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25年以来,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3件、政协委员议案79件,办理回复率达100%。

(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1.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及中央、省、市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推动党员干部以学铸魂、增智、正风、促干。学习教育期间,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10次、读书班1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讲专题党课共3次,青年干部学习小组集中学习3次;各党(总)支部开展“三会一课”146次、主题党日46次。

2.精简会议文件,提升工作效能。局主要领导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落实精简会议文件的规定要求,并身体力行,推动上行下效。目前,我局今年下发的通知文件117份,比去年同期的140份下降16.43%。

3.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减轻基层迎检负担。我局严格落实精简优化基层考核的相关要求,已于2024年将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考核评价内容纳入县(市、区)综合考核,不再单独开展面向基层的考核评价。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印发的2025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市直部门督查检查考核备案事项,2025年我局没有牵头开展的督检考项目。

4.整治调研考察形式主义,提升调研实效。大力提倡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督导,合理采用工作调度方式来减少实地检查频次,并将重心放在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上,不翻箱倒柜查看台账。强化调研指导统筹,在“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攻坚过程中,指定专人负责,于每周日收集相关工作组下周的下乡计划,将同时同地开展的调研指导工作合并开展,有效避免扎堆调研和减轻基层负担。建立到基层调研指导“发现问题-建立台账-交办任务-整改销号”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并于今年10月中旬在全局范围开展一轮督导指导跟踪问效情况专项检查,推动调研发现问题有效整改、形成闭环。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规范化仍需加强。由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制还不够健全,涉及农业的法律法规较多,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法律素养等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在一些综合治理领域的全链条协同监管和组合适用法律的常态化机制还需强化。部门间的联动配合、协助查处方面存在一定欠缺。农业农村业务工作较为繁忙,存在抓业务工作多、抓法治建设少的现象。

(二)法治建设缺乏创新。工作中思想解放还不够彻底,拘泥于以往的经验和做法,在以法治精神推进农业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思考和谋划还有所欠缺,调动基层积极性的办法和措施较少,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能力不足,干部队伍法律素质有待提升。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学法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创新意识有待提高,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与群众法治需求还有差距。普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法治宣传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健全。

(四)执法保障和人员配置不足。部分县(市、区)农业执法部门执法装备老旧落后,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的执法需求。执法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执法力量不足,未能满足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另外,执法人员专业培训不足,难以适应日趋复杂的农业执法工作要求。

三、2026年工作安排

(一)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扣“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核心命题,真正做到学深悟透、笃行实干。

(二)持续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农业农村工作深度融合,聚焦实践需求完善相关法治建设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深层次问题,激励领导干部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

(三)深化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着力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推动党内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优化监督考核机制,狠抓制度执行落地,力争党内法规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突破。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