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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紧紧围绕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局党组书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内容列入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要求,掌握基本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示范带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带领局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法用法贯穿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推动局机关全体人员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今年以来,局党组已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并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各党(总)支部共举办读书班4期,组织各类集中学习150多次、主题党日活动32次,组织到黄学增烈士故居、粤桂边区人民解放军东征支队誓师首发地、风朗村党史国史教育基地、张炎故居(将军广场)等开展开展革命传统教育18次。向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印发《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成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轻骑兵”宣讲团,宣讲团成员共14名。

    (二)强化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湛江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做到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室、部门按职责负责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法用法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领导抓、有组织管、有专人办,从组织上保证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2024年湛江市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湛江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学法工作计划》《湛江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有计划地开展法治建设及普法、学法工作,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2024年以来,组织全局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的学考,参考率达100%,平均分为99.6,参考人员优秀比例达100%。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作为关键任务抓,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结合中心工作,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农业行政执法、乡村振兴、农业安全生产等业务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推动法治工作与“三农”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同步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实施有步骤,推进有督查,年底有总结,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依法科学决策,全面推动政务公开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方面。我局及时制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重大行政决策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局主要领导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局主要领导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如实记录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并完整存档。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合法性审核,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予通过。

    二是政务公开方面。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批程序;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限要求,及时更新部门网站信息。2024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发稿358份,总浏览数为888873次,总浏览人数为667368人次,其中政务信息124篇,新闻概况类132篇,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62篇,其他类型稿件40篇;新媒体“湛江农业”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298篇次文章,阅读量76855人次。信息公开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2024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湛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印发实施《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湛江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制定《湛江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审议稿)》。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做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合法性审查、经集体讨论、地方政府文件按规定报备案。

    (四)依法履行职能,推进法治队伍建设

    1.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队伍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知识扎实、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法律顾问。我局法律顾问人员共4名,其中本机关工作人员2名,社会律师2名。2024年以来,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44份;审查合同16份,涉及金额达393.71万元;开展法治培训2场次。积极参与重大立法活动审查,为重大决策、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推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深入有效运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作用。

    2.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局按照《广东省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整合农业综合执法职能,同时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湛江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组建了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做到“一个部门一支执法队伍”,圆满完成了农业执法改革任务。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编制27名,全部执法人员划转到位,不存在不同性质编制执法人员混编混岗情况。

    3.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综合执法改革后,我局加大了教育培训力度,多次邀请相关法律专家、执法专家给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购买了有关学习书籍,积极派员参加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及市司法部门举办的培训班。2024年以来,我局牵头组织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培训6期,共培训基层执法人员600多人,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另外,积极组织基层干部参加省农业农村厅举办的2024年全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参训学员共50人,切实加强乡村法制人才建设。

    4.积极推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后,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要求,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建设。一是制定了《湛江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湛江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对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我局严格执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法、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的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样式、集体讨论制度、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法制审核等执法各环节。2024年以来,市农业农部门依法办理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5宗,开展农业综合行政专项检查116次。我局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单位,并获得2024年广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三等奖。

    (五)强化法律法规监督制约,做到依法行政

    1.推动完善监督机制。严格遵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工作职责、纪律考勤等作进一步明确,杜绝执法人员超越职责范围,影响队伍形象,并通过教育、培训和考核,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的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同时,严格约束领导班子成员,杜绝发生领导干预依法行政、插手案件等行为。

    2.依法主动监督。我局积极打造外部监督平台,畅通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目前,现已建立了微信公众号“湛江农业”,通过积极发布工作动态、公开党政工作开展情况、民生信息等,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湛江农业”微信公众号设有互动交流、联系我们等功能。这样可以对我局进行举报、投诉等监督,从而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

    3.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24年以来,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7件、政协委员议案46件,办理回复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规范化仍需加强。由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制还不够健全,涉及农业的法律法规较多,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法律素养等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在一些综合治理领域的全链条协同监管和组合适用法律的常态化机制还需强化。部门间的联动配合、协助查处方面存在一定欠缺。农业农村业务工作较为繁忙,存在抓业务工作多、抓法治建设少的现象。

    (二)法治建设缺乏创新。工作中思想解放还不够彻底,拘泥于以往的经验和做法,在以法治精神推进农业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思考和谋划还有所欠缺,调动基层积极性的办法和措施较少,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能力不足,干部队伍法律素质有待提升。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学法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创新意识有待提高,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与群众法治需求还有差距。普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法治宣传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健全。

    (四)执法保障和人员配置不足。部分县(市、区)农业执法部门执法装备老旧落后,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的执法需求。执法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执法力量不足,未能满足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另外,执法人员专业培训不足,难以适应日趋复杂的农业执法工作要求。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要义精髓,把法治精神贯彻到农业农村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农业农村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二)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和农业农村工作紧密结合,完善相关法治建设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普法各项制度,推动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力争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以普法和依法行政为基础,推动农业农村工作上水平。认真做好农业技术的推广、设施农业建设、规模化养殖、土地流转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