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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紧紧围绕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局党组书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内容列入理论学习计划。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要求,掌握基本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在全局起示范带动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带领局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法用法贯穿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推动局机关全体人员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

(二)强化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要点和“三农”重点工作,制定《湛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做到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室、部门按职责负责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法用法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根据《2023年湛江市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湛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学法工作计划》《湛江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有计划地开展法治建设及普法、学法工作,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作为关键任务抓,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结合中心工作,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农业行政执法、乡村振兴、农业安全生产等业务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推动法治工作与“三农”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同步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实施有步骤,推进有督察,年底有总结,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依法科学决策,全面推动政务公开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方面。我局及时制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重大行政决策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局主要领导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局主要领导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如实记录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并完整存档。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合法性审核,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予通过。

二是政务公开方面。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20〕1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批程序;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限要求,及时更新部门网站信息。2023年,我局公众网共计发稿462份,总浏览数为602917次,总浏览人数为353309人次,其中政务信息121篇,新闻概况类190篇,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151篇,其他类型稿件48篇;新媒体“湛江农业”微信公众号、“湛江农业农村”南方号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447篇次文章,阅读量76921人次。这些信息的公开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我局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做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合法性审查、经集体讨论、地方政府文件按规定报备案。

(四)依法履行职能,推进执法改革和规范执法

1.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局按照《广东省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整合农业综合执法职能,同时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湛江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组建了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做到“一个部门一支执法队伍”,圆满完成了农业执法改革任务。另外,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单独设立,属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编制32名;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行政执法编制75名,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直属大队行政执法编制87名,全部执法人员划转到位,不存在不同性质编制执法人员混编混岗情况。

2.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综合执法改革后,我局加大了教育培训力度,多次邀请相关法律专家、执法专家给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购买了有关学习书籍,积极派员参加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及市司法部门举办的培训班。2023年,组织我局及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未取得行政执法证或者行政执法证过期的执法人员,参加了市司法局举办的省司法厅网上综合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共有7人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组织了四期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共培训执法人员700多人,全市农业和海洋综合执法人员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

3.积极推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后,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要求,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建设。一是制定了《湛江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湛江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对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我局严格执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法、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的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样式、集体讨论制度、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法制审核等执法各环节。2023年,市农业农部门依法办理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3宗,渔业行政处罚案件5宗;开展农业综合行政专项检查184次,渔业行政检查792次。我局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单位,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2023年广东省农业综合执法典型案例评选中,我局指导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办理的广东省湛江市农户李某在豇豆中种植中使用禁用农药毒死蜱案被省农业农村厅评选为“2023年广东省农业综合执法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五)强化监督制约,做到依法行政

1.推动完善监督机制。严格遵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工作职责、纪律考勤等作进一步明确,杜绝执法人员超越职责范围,影响队伍形象,并通过教育、培训和考核,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的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同时,严格约束领导班子成员,杜绝发生领导干预依法行政、插手案件等行为。

2.依法主动监督。我局积极打造外部监督平台,畅通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目前,现已建立了微信公众号“湛江农业”,通过积极发布工作动态、公开党政工作开展情况、民生信息等,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湛江农业”微信公众号设有互动交流、联系我们等功能。这样可以对我局进行举报、投诉等监督,从而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

3.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23年,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4件、政协委员议案64件,办理回复率达100%。

(六)完善学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1.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我局坚持每年制订实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计划》,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宪法》《民法典》《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每年组织全局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2023年,共组织157人次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参考人员优秀比例达99%。

2.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制度。我局印发了《2023年湛江市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湛江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等,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完善学法用法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维护司法权威,完善行政主官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至今,我局没有收到以我局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按照市司法局《关于转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的函》(湛司函〔2019〕464号),我局配合参与了1次以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该案件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原告诉讼理由缺乏事实依据,诉讼请求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被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4.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认真落实市普法办关于“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部署,把“谁执法,谁普法,边执法,边普法”贯穿于日常执法巡查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湛江市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湛江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等,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暨湛江金鲳鱼丰收季啤酒嘉年华活动、农资和农机下乡活动、安全生产月现场活动、放鱼日、开渔节、执法各专项活动等重大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和“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为农民群众营造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红树林保护”主题普法宣讲活动扎实有效,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等小册子,进一步加深群众对《民法》《宪法》的认识和了解,引导农民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农民群众创造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对不断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起到了积极作用。

另外,我局联合市司法局印发了《湛江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的培育工作计划和要求。2021年12月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以来,已明确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农业农村系统“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2023年,我市共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708户,超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不平衡。部分有行政职能下属单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二)法治建设缺乏创新。工作中思想解放还不够彻底,拘泥于以往的经验和做法,在以法治精神推进农业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思考和谋划还有所欠缺,调动基层积极性的办法和措施较少,农村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度仍需加强,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调解水平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能力还不足,干部队伍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夯实。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二)继续将法治建设和农业农村工作紧密结合,完善相关法治建设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普法各项制度,推动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力争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以普法和依法行政为基础,推动农业农村工作上水平。认真做好农业技术的推广、设施农业建设、规模化养殖、土地流转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