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确保全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措施落到实处,每个自然村保洁队伍健全,村庄干净整洁,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清洁行动方案》《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湛江市乡村清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规定,我局对《湛江市乡村清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现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请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理由,并通过邮箱反馈。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20日(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62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小于30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反馈意见(邮箱:zjxnc2011@126.com)。
联系人:陈金凤,电话:0759—3220020。
附件: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