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2批)的通知》(粤财农〔2021〕4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生产发展资金—扶持荔枝高标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1〕11号)、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生产发展资金—扶持荔枝高标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湛农通〔2021〕48号)要求,经专家现场考评和我局党组会研究,拟将2021年中央财政生产发展资金—扶持荔枝高标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安排给廉江市良垌镇日升荔枝专业合作社等4家实施主体(详见附件),现将安排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5月8日至5月14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孔凡超 电话:0759-3220060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生产发展资金—扶持荔枝高标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安排方案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8日
附件:
2021年中央财政生产发展资金—扶持荔枝高标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安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