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实施的通知》(粤农农计〔2021〕6号)和《关于印发湛江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湛农通〔2021〕25号)文件精神,经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申报推荐、专家现场审核、材料评审,并经我局党组审议通过,现对湛江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从2021年2月25日起到3月3日止,共7天。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公示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三、公示联系方式: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湛江市赤坎区百园路63号,电话:0759-3227306,电子邮箱:xmyslk002@163.com。
附件:湛江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评定结果表.doc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