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七批)的通知》(粤财农〔2020〕122号)下达给我市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288.73万元,其中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资金1079.4万元。经我局2020年第33次党组会议审议并报市政府批准,安排726.5万元用于扶持20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每个项目安排资金36万元,共720万元,余下的6.5万元平均分配安排给入围的完善粮食烘干设施及农产品仓储冷链保鲜设施项目。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方案,2020年12月1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湛农通〔2020〕172号),组织各县(市、区)申报该项目。经申报,我局共收到26家新型经营主体申报该项目。经专家组实地评审打分排名和我局2021年第6次党组会议审议,计划将项目资金726.5万元安排给专家评审打分排名靠前的湛江市国兴水产科技有限公司等20家新型经营主体,每个项目安排资金36万元。另外,余下的6.5万元平均分配增加安排给广东粤良种业有限公司等其中7家设计建设内容为完善粮食烘干设施及农产品仓储冷链保鲜设施的新型经营主体,每家增加安排项目资金0.9万元(其中排名第一名和第二名增加安排1.0万元。详见附件)。现予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7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19日)以书信或电话形式向我局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科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一般要求署真实姓名和明确联系方式。对匿名反映的情况,要求内容具体、线索清楚,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3220031
联系人:文权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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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湛江市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项目专家评审打分及资金安排表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5日
附件:
湛江市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项目专家评审打分及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