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0〕171号),我局审议通过了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安排计划安排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3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林茂盛,联系电话:0759-3220018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分配表及区域绩效目标.docx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