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9〕436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及时掌握各县(市、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我市农田建设任务,按照《关于建立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制度的通知》(粤农农函[2019]1072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农田建设项目报送时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要求
从今年开始,农田建设项目定期调度工作根据气候条件、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周期采取季报和月报方式。每年4月至9月实行农田建设项目季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应于6月23日、9月23日前报本季度农田建设项目累计进度情况。每年10月至次年3月实行月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应于每月23日前报送本月农田建设项目累计精度情况。
二、其他事项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农田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切实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指定专人(人员名单请于6月2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我局农建科邮箱:zjnjk2019@126.com)负责进度上报工作,各县(市、区)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以便更快更好的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农田建设任务。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农田建设调度制度的通知》(粤农农函〔2019〕1072号)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