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9〕379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统筹使用政策性农业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粤农农〔2019〕210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遵照通知要求,继续加大统筹使用力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承保覆盖率,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快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这项民生实事。
附件:关于统筹使用政策性农业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湛江市财政局 湛江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湛江监管分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