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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19年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方案》的通知

湛农通〔2019〕360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事务管理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现有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2019年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监测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强化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省政府考核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标,也是市政府考核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出来”、“管出来”的重要论断和“四个最严”的要求,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采取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本辖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符合国务院食安委、农业农村部和省政府的规定,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全省除广州和深圳定点列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城市外,其他19个地级市将每季度每类产品随机抽检2个市作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城市,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监测城市可以交叉。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务必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局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安排抓好各项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各项工作务必做到认真周密精细,确保例行监测工作和监测合格率符合国家的规定,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列入重要议程,组织协调相关内设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市的监测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样品抽样工作方案,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协助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开展辖区内的抽样工作,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样品制取和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确保各项监测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自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县级监测方案。

    三、确保工作质量。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在积极配合省级和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做好市级和当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按《广东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工作规程》进行监测抽检工作,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开展相应的溯源管理、监督抽查和执法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承担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的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要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依法依规严谨细致做好样品检测和数据送达工作,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抽样工作。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要严格按照监测管理办法和监测方案的要求,确保各项监测工作依法、依规、依法定程序进行。一旦发现有违反抽检工作要求、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人:林梅、李丽琼
    联系电话:3227305
    邮箱:zjncpjgk@126.com

    附件:1.《2019年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方案》
               2.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东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19〕400号)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