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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农药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湛农通〔2019〕263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事务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农药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19〕3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执法,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事务管理局)要对本辖区农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内容包括主要做法经验、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及意见建议,认真填写《农药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表》,于每年11月15日前报送总结和情况表到我局种植业管理科(植保植检办公室)。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农药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19〕352号)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5日

(联系人:种植业管理科陈明彪,联系电话:3220060,邮箱:zj3220060@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