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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挂钩工作的通知

湛农通〔2019〕39号

各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海洋渔业局(农业事务管理局),局有关科室: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挂钩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18〕354号)转发给你们,针对我市工作开展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注册
    至目前,我市只有14家生产经营主体注册账号,工作进展比较慢,企业积极性不高,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发动推广,确保按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将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系统使用。

    二、加强追溯管理培训
    至目前,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举办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培训班,2019年,各地要积极开展培训工作。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挂钩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18〕354号)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月16日

(联系人:杨太靖、陈建国、梁建安,联系电话:18814239813、13018583301、13702739880,邮箱:zjzzglk@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