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9〕31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业事务管理局):
根据我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湛江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工作的通知》(湛农通〔2018〕524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湛江市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湛农通〔2018〕560号)要求,我局将于2019年1月中旬起开展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和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评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各地农业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此次复核工作,通知每个接受评定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向考评组提供申报材料的原件,考评组将严格按照《湛江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湛江市农业局关于湛江市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试行)》开展评定复核工作,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评组成员
组长:张锡君(市农业农村局副调研员)
组员:朱逢莉(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加工管理科科长)
李 俊(市农业局农村农产品加工管理科副科长)
三、评定复核时间及行程安排
具体出发时间、行程安排由考评组人员另行通知。考评组人员在开展评定复核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必做到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轻车简从。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月14日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32200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