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9〕18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业事务管理局):
根据《湛江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2018年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和监测企业进行了评审和复核。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推荐,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和监测企业进行了考核评审,同时征求市发改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等有关单位意见。2018年度新申报企业,共有26家企业达到认定标准,5家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合格,11家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不合格。已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并报市人民政府认定。
2018年12月27日市人民政府批复,批准26家新申报企业为2018年度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5家企业监测合格继续保留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1家监测不合格企业取消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现公布湛江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共167 家,名单附后)。原已挂牌的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不在这次公布名单中的,自然丧失“湛江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称号,不再享受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