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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的通知

湛农通〔2018〕518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业事务管理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18〕5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对待考评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是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评结果作为各县(市、区)及各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今年7月18日,我局已致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请各县(市、区)进一步强化基础保障,切实推进该项工作。请各县(市、区)农业局(农业事务管理局)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管委会)作好汇报,争取支持;并对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实施办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指标》,进一步查漏补缺,开展自查自评。

    二、按时上报考评材料
    上报材料包括:
    1、自查自评结果及说明;
    2、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情况调查表(附件2);
    3、按《2018年湛江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有关证明材料的规范要求》(附件3)要求,提供的考评所需全套支撑材料。
    请于2018年12月7日前,将以上材料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局经管科,同时提供电子版。

    附件:1.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18〕55号)
               2.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情况调查表
               3.《2018年湛江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有关证明材料的规范要求》

湛江市农业局
2018年11月12日

(联系人:夏花,联系电话:3220030,邮箱:zj3220030@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