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长者助手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分片督导“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湛农通〔2018〕474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业事务管理局),局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强化督导力度,加快推进我市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我市按省设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我局已成立湛江市农业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小组(见湛农通〔2018〕453号),参照《广东省农业厅“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拟近期对各地“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分片负责的方式,由局领导率相关科室分赴各地进行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各地大棚房整治专项工作的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二)大棚房数量等情况排查摸底进展。
    (三)排查摸底发现的违规违法现象清理整治方案制定情况。 
   

    二、督导要求
    市农业局各挂钩联系科室负责督导相关县(市、区),以乡镇为单元,对设施大棚、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设立台账,实现设施大棚数字化、图斑化、网格化管理。督导相关县(市、区)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等形式的“大棚房”排查清理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进、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三、督导日期
    请各挂钩科室与相关县(市、区)联系确定具体督导日期(建议在10月20日前完成督导工作)。

    附件:1、湛江市农业局领导和有关科室分片督导“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安排表
                2、各县(市、区)“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联系人员名单

湛江市农业局
2018年10月17日

(联系人:李霖 联系电话:322006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