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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大棚房”清查扫雷行动的通知

湛农通〔2018〕450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业事务管理局):

    现将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大棚房”清查扫雷行动的通知》(粤农办〔2018〕608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马上行动起来,组织人手深入辖区内各类农业产业园区和田间地头开展“大棚房”清查扫雷行动,务必要前往现场做实地调查,要做到逢棚必查、不留死角,对查看的大棚必须逐一做好记录,并对大棚内外拍照存档。尤其是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要逐一建立问题台账。清查工作务必要在10月15日前完成,并在每个星期三将清查工作进展以及通知中附表1、附表2上报市农业局种植业科,以便汇总上报省农业厅(联系人:陈明彪,联系电话:13729187616)。 
  

    附件: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大棚房”清查扫雷行动的通知》(粤农办〔2018〕608号)

湛江市农业局
2018年9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