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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防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湛农通〔2018〕424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业事务管理局):

    根据湛江市气象局发布消息,9月12日06时,今年第23号台风“百里嘉”(热带风暴级)中心位于湛江市区偏东方向约590公里的南海东北部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预计,台风“百里嘉”24小时内将以15公里左右的时速向偏西方向移动。受其影响,13到14日我市有暴雨到大暴雨降水过程;沿海海面风力逐渐加大到8到10级,阵风11到12级。另外,第22号台风“山竹”(超强台风级)将以25公里左右的时速向偏西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加强,15日移入南海海面,16日—17日将严重影响我市。请各地农业部门及时通知辖区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警惕,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立即行动起来,认真部署和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防风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行动,安排专人值班,加强与气象、三防等部门联系,密切关注台风“百里嘉”、“山竹”的动向,组织专人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相关的防风、防涝和救灾复产准备工作。

    二、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防风工作。一要提前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二要迅速组 织力量对安全隐患进行梳理、排查,找准隐患风险点。三要抓紧时间做好台风期间救灾复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三、加强值班,及时上报灾情。各地要安排专人值班。台风“百里嘉”、“山竹”登陆前后,各地要及时组织人员前往一线收集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我局农产品加工管理科。

湛江市农业局
2018年9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