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8〕418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业事务管理局):
现将省农业厅《关于组织部分家庭农场主参加培训及中国乡村产业博览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中附件1的名单,组织辖区内对应的家庭农场填写《通知》的附件2,于9月12日前将《家庭农场参训参展汇总表》(附件2)报我局农产品加工管理科,并督促家庭农场参训人员按时参训参展。
附件:省农业厅《关于组织部分家庭农场主参加培训及中国乡村产业博览会的通知》
湛江市农业局 2018年9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