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8〕390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业事务管理局):
现将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林业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农〔2018〕159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协调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林业局获取有关数据,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和数据填报工作。
附件:《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农〔2018〕159号)
湛江市农业局
2018年8月22日
(联系人:王蒙蒙,联系电话:3220030,邮箱:zj3220030@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