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8〕293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业事务管理局):
根据市人社局和市地税局劳动保障联合执法检查小组的临时通知,现就《关于配合开展2018年企业遵守<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湛农通〔2018〕278号)中的检查时间和方式、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一、请各县(市)农业部门通知辖区内被检企业,在7月10日前准备好检查资料,届时市人社局和市地税局劳动保障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将与各县农业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联系,并商定检查时间和方式,各县农业部门请积极配合。
二、请麻章区、坡头区、霞山区、赤坎区、开发区农业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组织辖区内被检企业安排专人1名携带检查资料,于7月10日上午9:00共同前往市农业局集中配合检查工作。
三、此次检查资料内容包括:1、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复印件;2、2018年3-5月的发放工资的记账凭证及后附的人员工资明细、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报表、社保费完税凭证、社保费申报明细报表。
湛江市农业局
2018年7月6日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32200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