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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配合开展2018年企业遵守《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湛农通〔2018〕278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业事务管理局):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府办〔2017〕38号)等文件精神,为有效推进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落实,我们要积极配合市人社局和市地税局开展好2018年劳动保障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联合执法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定于2018年6月下旬开始,7月20日前结束。检查采取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请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将辖区内检查企业的资料收集好,于7月10日前统一报至市农业局农产品加工管理科。

    二、联合执法检查企业
    企业名单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专项考核办公室从个税申报系统中提取(详见附件1)。

    三、联合执法检查内容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负者收集检查企业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复印件,2018年3-5月的用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和参保缴费凭证等资料等能够证明单位参保缴费情况的书证材料。

    四、其他工作要求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市政府考核各县(市、区)年度绩效的重要工作,请各县(市、区)提高认识,自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安排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负责材料的收集工作,并于7月2日将负责人的名单报我局农产品加工管理科(附件2)。
    2、负责人员要在规定检查时间内通知到位辖区企业,并把通知人员的信息做好记录(附件3),随资料报送。

    附件:1.农业系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重点监管企业(单位)名单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重点监管工作负责人联系名单
                3.农业系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重点监管企业(单位)联系记录表

湛江市农业局
2018年7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