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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湛农通〔2018〕181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业事务管理局),局相关科室(站):

    为扎实推进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市场执法检查行为,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随机抽查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粤农〔2016〕211号)和湛江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湛工商管字〔2017〕798号)的要求,现就我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各相关科室(站)要充分认识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随机抽查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粤农〔2016〕211号)和湛江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湛工商管字〔2017〕798号)的要求,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取得成效。

    二、建立和完善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本局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由本局有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职能的科室(站)建立和完善,送湛江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审核汇总,送局法规科备案审查并按程序报批后,及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农业局的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由各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建立。目录清单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等。

    三、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本部门执法人员名录库。本局检查的市场主体名录库由本局有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职能的科室(站)建立,送湛江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汇总,送局法规科备案。本局执法人员名录库由综合执法支队建立,送法规科备案。各县(市、区)农业局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本部门执法人员名录库由各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本部门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谁建立、谁管理”的原则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四、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各相关科室(站)在开展行政检查、行政执法时应制定具体的年度实施方案,并按照双随机的规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有序进行。

    五、认真做好抽查结果公布和总结。随机抽查工作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部分,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各相关科室(站)要认真做好随机抽查工作结果公布和总结,抽查工作完成后应当及时通过本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总结书面材料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综合执法支队总汇。

    附件:1.湛江市农业局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建立工作责任科室分工方案
                2. 广东省农业厅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2018年修订)

湛江市农业局
2018年4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