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事务管理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市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10 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10号).pdf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