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事务管理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80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请认真筛选优先重大项目及企业,并按要求填写《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后发送到计财科邮箱。
二、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审核,并经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附件: 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