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事务管理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粤字号”农业品牌认定与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粤字号”农业品牌认定及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湛江市市级农业产品品牌申报认定
根据通知要求,“粤字号”农业品牌入选必须是市级认定的产品品牌,请各县(市、区)结合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扶贫”工作,按照产品品牌申报范围,广泛发动、组织辖区内农业产品经营主体开展申报工作,出具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推荐函、汇总表,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10月15日前上报至我局,我局组织将开展评审认定及备案入库工作。
二、做好已有品牌确认入库
目前,我市有效期内广东名牌产品(农业类)(包括本年度到期产品)共有111个,请各地组织他们登录系统(www.gdmpxt.org)填报年度经济表,并于10月23日前完成填报工作;如果有需要取消的产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需写明原因、以正式函件形式于10月28日前报送我局,我局统一上报取消称号。
有关系统填报的技术问题可致电4000330890咨询。
附件:
附件3:关于组织开展“粤字号”农业品牌认定与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7日
(联系人:关良清,联系电话:322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