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事务管理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通知》(粤农农〔2020〕1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6月27日和11月27日前分别将每半年、全年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情况统计报表与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管理科。
附件: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通知》(粤农农〔2020〕110号)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湛江市财政局 湛江市商务局
2020年6月22日
(联系人:梁锐;电话:3220092;邮箱:gdzjnj@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