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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南海伏季休渔通告

  为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建设生态文明美丽的社会主义强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 2020年我市南海伏季休渔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休渔海域

  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

  二、休渔时间

  2020年5月1日12时至2020年8月16日12时。

  三、休渔作业类型

  除钓具作业类型外的所有捕捞船和为捕捞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四、休渔管理相关规定

  (一)所有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回到渔船船籍港指定的区域有序停泊,并留足消防通道。

  (二)所有渔船不得携带休渔禁止的作业渔具进入休渔海域。否则,一律视为违反休渔规定,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三)“三无”船舶在休渔期间携带作业渔具出海捕捞或为捕捞船提供服务,一经查获,依有关规定集中拆解处理。

  (四)在休渔期间使用电、毒、炸、拖(禁渔区内)等禁用渔具作业,一经查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运输、销售违反休渔规定捕捞的渔获物。

  休渔期间,各地执法部门将进行全方位监管和联合执法,从严从重处罚各种违法捕捞行为,直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如有发现违法捕捞行为,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759-3100418、0759-3110569。

  特此通告。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