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机局(总站),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安〔2014〕4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的情况,经研究,我局决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2014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进一步推动各县(市、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动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二、考核检查时间
自本月底起至2月初止(具体时间、考核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
(一) 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
(二) 责任体系完成情况;
(三) 预防体系健全情况;
(四) 保障体系落实情况;
(五) 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四、考核检查方法
(一) 听取江报;
(二) 查阅有关资料;
(三) 进行实地检查。
五、考核情况
考核小组于考核结束后形成考核报告进行全市考核汇总上报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根据党政领导“一岗双责”考核要求,考核结束,我局将于2月18日前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上报市安委办。
六、考核领导小组
市农业局成立以杨智华副局长为组长,钟志华、钟军为副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市局农机办人员对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联系人:钟 军 电 话:13671461190 邮 箱:t13671461190@163.com
附件:2014年县(市、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湛江市农业局
2015年1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