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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

湛农通〔2014〕78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湛江经济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现将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粤农地确办函〔201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通知的要求组织做好相关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于5月25日前一式两份上报我局经管科(同时发送电子版),以便汇总报省。其中附件中的附表1各县(市、区)均需填报,附表2仅限试点县(廉江市)填报。

    附件:《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粤农地确办函〔2014〕1号)


湛江市农业局
2014年5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粤农地确办函〔2014〕1号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增强业务指导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基础信息和进展情况调查工作。

    请各地认真组织并指导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填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情况基础报表(附件1)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附件2),于5月底前将基础报表由市统一汇总后以正式文件报省确权办(同时发送电子版)。今年省里确定的24个试点县(市、区)、镇(街)和各地自行确定开展试点的单位,需每月填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附件2),加盖县(市、区)农业局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印章,报经所在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农业局审核后,由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农业局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确权办(同时发送电子版),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附件: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情况基础报表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
                  

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

 

(联系人:陈海真,联系电话:020-37288551,电子邮箱:jg372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