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4〕44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开展自然村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14〕45号),为做好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请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对本县(市、区)的自然村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填写《 县(市、区)自然村情况统计表》,于4月20日前报送市农业局(市委农办)新农村建设科。(联系人:李文养 电话:3220036电子邮箱:zjxnc2011@126.com)
附件: 县(市、区)自然村情况统计表
湛江市农业局
2014年3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