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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迎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村农业服务站建设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湛农通〔2014〕39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
    创建50条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村,是2013年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提升农村社会化服务水平,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农业服务站建设工作,是市政府要求农业部门在创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村工作中要抓好的一项工作任务。为确保创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村这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市人民政府将于近期对全市创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村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为做好迎接市政府检查验收工作,请你们对本地区的示范村农业服务站建设工作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并将自查报告于3月20日前报市农业局。我局汇总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专题工作汇报,及时上报市政府。抓好农业服务站建设的检查验收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做好农业服务站挂牌工作,包括落实农业服务站的场所、机构及人员组成等;

    二、做好农业服务站制度上墙工作,包括机构、人员组成、工作内容、工作职责等。

    三、做好农业服务站文件、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包括:

    1、市有关文件:《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创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村试点方案的通知》(湛府〔2013〕68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建立示范村农业服务站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农通〔2013〕185号)等;
    2、本示范村农业发展概况;
    3、测土配方施肥有关情况;
    4、开展无公害种植养殖情况;
    5、其它资料:水稻种植保险、良种良法推广应用、农业技术培训、农业服务站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有关农科图书等资料。站内应有文件柜或书架,放置以上资料和有关农科图书。

    自查报告中,要求把农业服务站建设情况作简要汇报,重点将50条示范村中有关测土配方施肥开展情况以及良种良法推广应用、农业技术培训、水稻种植保险、“三农”保险服务站建设工作情况作出说明。同时,请各地在建设农业服务站时,各示范村要按照《关于印发湛江市建立示范村农业服务站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农通〔2013〕185号)要求,结合实际,努力开展或进一步搞好农业服务站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请各地农业部门密切配合,抓紧开展工作,做好迎检准备。

    联 系 人:陈保强    龙思思    联系电话:3220026    传真电话:3220000                             

 

湛江市农业局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