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4〕33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现将省农业厅《关于切实抓好春耕生产的紧急通知》(粤农电〔2014〕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当前春耕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履行职责,贯彻落实省通知精神。各地要高度重视春耕备耕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全国春季田管暨春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尽快组织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加强调研,准确分析当前春耕生产形势,因地制宜,想方设法将省农业厅的各项指导意见落到实处,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
二、落实措施,确保春耕生产计划全面完成。各地要抓住季节主动和天气逐渐回暖等有利因素,积极宣传和发动群众,掀起春耕生产高潮,集中人力物力抢播、抢种、抢办田。大力推广集中育秧,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作用,大力推进早稻插播进度,力争全市“清明”前基本插完秧,确保春耕生产计划全面落实。针对我市入春以来,降雨偏少,春花生和甘蔗等旱作播种困难的问题,要千方百计,解决旱坡地用水问题,加快的播种进度。
三、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目前,我市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大部分已进入或即将进入开工阶段。各地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为当前春耕生产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协调好项目建设与春耕生产两者关系,做到项目建设和春耕生产两不误。
四、加强农情调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地要切实加强农情调度,及时、准确开展农情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为各级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附件:省农业厅《关于切实抓好春耕生产的紧急通知》(粤农电〔2014〕7号)
湛江市农业局
2014年3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