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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湛农通〔2013〕91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总站),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根据省农业厅的要求,现将《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农〔2013〕10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传达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进一步明晰《意见》中有关农机方面的责任、任务和要求。

    二、认真贯彻落实。根据《意见》中责任划分、任务目标、保障措施,监管体系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以取得政府的有力支持。

    三、制定落实方案。《意见》是进一步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体现了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各地要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并将方案报当地县(市、区)政府批准实施(并于6月30日前报我局农机办)。

    四、为迎接省安委会和省农厅下半年对我市农机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的督导检查,请各地要确保贯彻落实《意见取得明显成效,向督导检查组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湛江市农业局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