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3〕134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今年中央一号文强调:“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予以补助。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了解决登记中遇到的工作方法和技术难题,帮助各地规范经营权登记工作,现将省农业厅经管处转发的农业部干部管理学院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自行组织人员参加,费用自理。
湛江市农业局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