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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救灾复产工作的通知

湛农通〔2013〕145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

    今年第11号强台风“尤特”于8月14日15时50分在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登陆,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受该强台风外围的影响,从13日晚至18日止,我市全境多日连续出现暴雨到特大暴雨天气,各沿海地区出现大潮、高浪。据市水文局统计,从13日8时至19日8时止,全市累计降雨量平均数为298.5毫米,其中湛江市区242.3毫米、雷州市379.1毫米(该市纪家镇纪家站监测点录得全市最高降雨量为648.5毫米)、廉江市324毫米、遂溪县282.6毫米、吴川市250.5毫米、徐闻县122.7毫米。这次强降雨,加上茂名市高州水库排洪,造成我市农作物大面积受浸,损失严重。据各地农业部门初步统计,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57.1万亩,其中成灾面积20.6万亩,绝收面积12.7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3356.6万元。这次洪涝灾害,农作物受灾比较严重的县(市)主要是雷州和吴川,受灾比较严重的作物主要是晚稻和蔬菜。晚稻受灾面积43.43万亩,成灾面积16.23万亩,绝收面积12万亩;蔬菜受灾4.42万亩,成灾面积1.86万亩,绝收面积0.78万亩。

    为有效地迅速开展灾后救灾复产工作,降低灾害损失,根据我市农作物受灾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深入灾区,了解灾情,指导救灾复产工作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当前灾后救灾复产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树立信心,克服困难,集中力量,迅速发动群众全面开展灾后救灾复产工作。要派出救灾复产工作小组和农技人员,深入各灾区详细调查了解灾情,根据农作物受灾种类、程度等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千方百计帮助受灾群众做好救灾复产工作,及时解决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农作物的田间管理,确保正常生长
    各地农业部门要采取分类指导的方法,加强对各类农作物的田间管理。一是晚稻。目前我市晚稻正处于苗期,株幼根弱,洪涝灾害对晚稻影响较大。各地要因地制宜指导群众及时做好灾后复产工作:对被浸死的晚稻,在充分考虑时令和耕地适宜性的基础上,指导和帮助群众做好重播和改种工作;对受浸而未死的晚稻,要结合洗苗及时排干田间积水、去杂物和淤泥,天气好转后增施一次肥料和喷施农药,促其尽快恢复正常生长,防止病虫害发生;二是蔬菜,要及时排除积水和菜田杂物,受损严重的要及时全部清田,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宜品种重新种植或改种其他作物。此外,如甘蔗、花生、番薯、水果等农作物也要加强田间管理工作,长时间的降雨,湿度增大,农作物易诱发各类病虫害,天气转晴后要及时喷药,防止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

    三、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在救灾复产工作期间,各县(市、区)农业局要加强领导,广大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从思想上、行动上全力以赴支持救灾复产工作:一是做好灾后补种、改种所需种子的供应工作。目前我局正在向省农业厅、财政厅请示,争取省从省级应急种子储备中调拨种子支持我市灾后救灾复产工作,等省批复后我局将第一时间将该批种子分发各地。各地要切实按照救灾复产的需要做好救灾种子的发放工作,同时告知农民当前重播晚稻存在一定的风险;二是要及时加强与农资企业沟通,做好灾后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的组织调配工作,保证农业生产救灾复产所需的农用物资;三是要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防止灾后农资市场出现乱涨价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四是植保部门要加强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做到勤检查、早发现、早行动、早防治,减少病虫害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五是农机部门要组织做好农机设备的调配工作,确保救灾复产工作所需的农机具;六是指导群众及早谋划冬种生产。灾区农业部门要指导群众把开展救灾复产工作与安排冬种生产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抓好重播、改种等救灾复产工作的同时,及早谋划做好冬种生产计划的安排,力争减少受灾农民损失,确保农民增收。

    另外,根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市天气还不够稳定,为此,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密切注视天气变化情况,及早做好防范措施。


湛江市农业局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