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3〕155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稻田重金属镉污染防控技术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稻田重金属镉污染的防控及稻米镉残留超标产区的水稻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工作,现将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稻田重金属镉污染防控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科函〔2013〕1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农业局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