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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的通知

湛农通〔2013〕176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的通知》(粤农函〔2013〕815号)的精神和工作部署,为组织开展好我市秋冬季种子打假行动,确保这项工作取得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开展种子秋冬季打假专项行动是全国“质量月” 活动之一,是保障秋冬季种子质量,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种子打假的重要性,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精心组织,全面掀起秋冬季种子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高潮。力争打出成效,打出威严,从而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开展以“打造经济升级版  实现质量强国梦” 为主题,组织开展农资质量安全宣传咨询活动。要结合实际,组织本辖区农业部门、合法的种子生产企业、经营者和相关部门参加,发动农民积极参与。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农作物种子打假秋冬季行动信息,加大对农作物种子质量违法行为的暴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震慑不法分子。同时要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监督,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大检查力度确保种子优质
    在秋冬季农业生产活动和农资产品(种子)销售使用旺季,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检查。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力量,加强对辖区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

    检查重点:(一)检查对象。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基层市场经营门店和流动商贩。(二)检查区域。甜玉米和北运菜种植面积较大的乡镇,种子直销入户比例较高的村,种子经营市场。

    查处重点:一是无证生产、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要追踪溯源,捣毁窝点,涉嫌犯罪的,及时、坚决地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二是基层市场无证经营,采取临时关门、隐匿问题种子等躲避执法检查行为。对屡查屡犯、顶风作案的种子门店,要联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果断措施,给予取缔。

    组织开展秋冬季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查处和曝光这些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对已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及时报送打假治理行动情况

    请各单位及时报送种子打假秋冬季行动信息,并于10月20日前将《201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统斗计表》(附件)及种子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书面总结报市农业局种子管理科。

    联系人:杨志强       联系电话:3220090

 


湛江市农业局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