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3〕224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总站),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现将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对部分地区超标准异地发放使用拖拉机号核查情况的通报》(粤农办〔2013〕424号)转发给你
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同时,各县(市、区)要吸取11月26日,在我省广宁县省道S260线北市镇同文村委会霜头坳路
段,一辆悬挂车牌号为桂0920887的拖拉机发生拖拉机翻车事故,导致7人死亡3人受伤的事故教训。从现在开始到2013年12月20
日,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辖区内的拖拉机号牌(假冒、骗取、违规、异地号牌)的自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分别于
2013年12月5日和12月24日前将自查方案和自查整改情况报我局农机办。在各县(市、区)自查期间,我局适时派出工作组到各县
(市、区)督查。
联系人:李 俊 联系电话:0759-3220092 传 真:0759-3220093 邮 箱:gdzjnj@163.com
附件:《关于对部分地区超标准异地发放使用拖拉机号牌核查情况的通报》(农机安〔2013〕22号)
湛江市农业局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