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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13年1-4月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通报

湛农通〔2013〕71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1-4月份,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吴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及徐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对赤坎、霞

山、开发区、廉江、坡头、遂溪、吴川、雷州、徐闻的主要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及生产基地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抽检,共抽

检蔬菜样品9293个,涉及叶菜类、瓜类、豆类、根茎类等主要蔬菜共69种;经定性检测,农药残留超标样品162个,超标率为1.7%

(具体情况见附表1)。同时,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对遂溪、吴川、廉江、雷州、徐闻蔬菜生产基地的81个样品进

行定量检测,检出超标样品8个,超标率为9.9%(不合格样品情况见附表2)。

    2013年4月7-9日,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农业环境与农产品检测中心根据省农业厅安排,对我市廉江、吴川、遂溪、霞山和坡头

等5个县(市、区)的6个生产基地、4个农贸市场、6个超市及2个批发市场进行了例行抽检,共抽检蔬菜样品110个,监测的蔬菜品

种有:茄果类、瓜类、甘蓝类、白菜类、绿叶菜类、豆类六大类蔬菜,主要监测蔬菜生产中的38种禁限用农药(甲胺磷、氧乐果

等)残留情况;共检出10个蔬菜样品不合格(农药残留超标),农药残留超标率为9.1%,其中,廉江31个样品、3个不合格,吴川

18个样品、1个不合格,遂溪23个样品、2个不合格,坡头8个样品、1个不合格,霞山30个样品、3个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情况见附

表3);残留超标的农药分别是:氟虫腈(5个样品)、甲胺磷(1个样品)、毒死蜱(4个样品)、联苯菊酯(1个样品)等4种。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事关政府形象,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负起监管重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督查力度,依法严查违法行为

    各地要根据反馈的检测结果和情况,对不合格样品进行溯源追查,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依《农产品质量

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特别是超标率较高的廉江市高桥镇农贸市场(超标率为12.5%)应引起重视,加强农药经营、使用

的监管,进一步强化禁限用高毒农药的监管措施,严厉查处瓜果、蔬菜上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

    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农产品监督检测制度,逐步扩大农产品监测的品种和范围,规范生产环节管理,加大

当地生产、销售的大宗农产品和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产品监督抽查和现场检查的力度,防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全面规范生产行为

    各地要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和普及力度,加强对农业生产者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和指导,鼓励和推动生产者发展

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推行农产品全程标准化

生产,健全生产档案制度,督促生产者规范生产,进一步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名牌农产品的覆盖率,提高我

市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四、推行食用农产品标识制度,实施溯源管理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政府关于《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关于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

通知》的要求,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建立抽查检测制度,对大宗农产品

实行包装标识上市,指导和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抽查检测和报告制度,指导和督促农产品销售企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逐

步实施农产品标识和溯源管理。


湛江市农业局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