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3〕67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为强化植物检疫执法,防止重大植物疫情传播蔓延,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我局定于2013年5月15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
以“严格种子检疫、防范疫情传播、提升执法水平”为主题的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活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
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农办农〔2013〕12号)以及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
(粤农函办〔2013〕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湛江市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
组织实施。
请各县(市、区)农业局、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做好当地执法检查总结及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汇总表,于11月1日前报
送市植物保护总站。
联 系 人:吴景、夏花 电 话:0759-3220079 0759-3217118(传真) 电子邮箱:xiahua200865@yahoo.com.cn
附件:湛江市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湛江市农业局
2013年5月6日
附件:
湛江市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更有效地组织开展全市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强化植物检疫执法监督,推动我市植物检疫工作发展,严防植物疫情入侵、扩散与蔓延,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农办农〔2013〕12号)和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粤农函办〔2013〕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严格种子检疫、防范疫情传播、提升执法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实施《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和《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增强植物检疫法制管理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植物检疫把关与服务功能。通过开展检疫和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增强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个人)检疫意识,规范种子产地检疫行为,完善检疫监管档案,实现种子产地检疫率85%以上;组织常态化的执法检查和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查工作机制,打击违规调运、销售、加工和种植未经检疫的植物或植物产品的行为,全面提升植物检疫执法和监管能力,推动调运检疫和市场检疫有新进展。
三、检查内容
(一)认真组织开展植物检疫。
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作物、重大疫情传播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植物检疫。要抓住关键,重点开展水稻、玉米、蔬菜等农作物种子的产地检疫工作并取得突破,达到全市种子繁育产地检疫率85%以上。各县(市、区)要尽快调查摸清本地区农作物种子繁种企业和繁育基地的情况,建立种子生产单位备案制度,组织种子生产基地产地检疫,规范种子繁育产地检疫签证。
(二)严格开展检疫联合执法。
一是重点检查水稻、玉米、蔬菜等农作物繁育基地种子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情况。二是检查大中型种子经营企业经营种子的检疫证书办理情况和大型种子批发市场种子的持证情况,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情况,保障市场安全。三是检查重点疫情发生区农产品调出采取的检疫措施以及关键环节执法情况。
四、实施步骤
根据全省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的总体安排,我市农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活动从2013年5月15日-10月31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5月15日前)
制定和印发《湛江市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检疫执法检查活动,举办产地检疫和植物检疫执法培训。
(二)执法检查(5月16日-9月20日)
由市植保总站统一组织开展检疫执法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水稻、玉米、蔬菜等种子繁育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个人)的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建立完整的档案记录。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开展农业植物检疫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宣传。在农业植物种子生产经营场所、交易市场、集散地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派发宣传资料。
3、根据活动内容,开展执法检查,查验《植物检疫证书》、《产地检疫合格证》、农作物种子流向台帐等。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4、各县(市、区)根据执法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总结2013年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情况。
(三)检查督查(活动全过程)
各县(市、区)要做好检疫执法工作,实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工作总结,迎接全省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组到我市检查,届时被抽查的县(市、区)要做好总结汇报及现场安排。
(四)总结提高(10月1日至10月31日)
总结检疫执法检查的成效、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分析当地检疫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种子苗木检疫监管工作有效途径,提出工作建议。
五、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准备。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次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植物检疫执法和监管能力。
(二)严格规范执法。参加执法检查的检疫人员需统一规范着装,执法过程中要求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执法规范,轻车简从,树立良好的植物检疫执法形象。对案件的查处,要做到一案一卷,内容完整准确、文字规范。落实执法检查责任制度,秉公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无证调运、使用假证、货证不符等违章案件,由发生地植物检疫机构依法严肃查处。检查人员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三)加强信息沟通。在活动期间,各县(市、区)要确定专人负责本地区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准确、及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和公众举报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和投诉要及时、认真核查,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四)广泛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业植物检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培训检疫知识,提高全社会防范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意识。加强对经营农业植物的种子、种苗和农产企业(个人)进行宣传培训,及时曝光大案、要案,为检疫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做好总结。要认真解读方案,根据检查内容,切实做好检查记录、数据、资料和档案整理工作,认真填写检疫执法检查数据报表(附件),各县(市、区)植保植检站要在11月1日以前将检查总结报市植物保护总站。
附表:1、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情况统计表
2、农作物种子制(繁)种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