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农通〔2013〕66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现将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3年农资产品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函〔2013〕29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
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农资产品重点整治工作,进一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3年农资产品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函〔2013〕294号)
湛江市农业局
2013年5月7日